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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二:归乡  (第4/7页)
上。    “你会写字吗?”公爵突然这样问道。    亚瑟愣了一下,诚实的回答道:“……不太会。”    这个答案是意料之中的。学校的资料上写的很清楚,他来自一个奴隶家庭,父亲不明,大概率是某个精虫上脑的小贵族或某个有点小钱的贫民。后来他被当地的笑地主抱走,半养子半用人的长大,他本来不会有机会接受什么教育,却因为战争背井离乡被送进了军事学校,不过那里也只让他学会了和最简单的书写,但已经超越了这个时代的绝大多数贫民了。    “我教你。”    他让亚瑟拿来了纸笔,随后在上面以潇洒的字体写下了亚瑟的名字。    “好好练一下。”他把那张纸递给了他。“别给我丢人。”    “是,团长。”虽然不知道他是何意,但亚瑟还是乖乖照做了。    这个beta是个聪明人,很快就学会了以贵族的方式写他的名字和一些简短话语。公爵让他学习写字,自然是为了去做一件重要的事情。这件事他自然可以找个贵族omega来做,但经历之前的闹剧后他有些厌倦那些满脑子想着如何上位的小贵族,更不想引得大概率会成为他妻子的贵族小姐不满,还是利用这个谨慎又内敛的随行官比较靠谱。    他要带他的未婚伴侣回乡的祖宅去参加重要的家族活动,而那种穷乡僻壤那位贵族小姐是绝不会去的。作为他随行官的亚瑟,自然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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